农业农村部就《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签发2025年第2号农业农村部令,公布《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统一全国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办法规定,饲养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且达到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应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备案后获得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代码,实行“一场一码”。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签发2025年第2号农业农村部令,公布《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统一全国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办法规定,饲养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且达到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应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备案后获得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代码,实行“一场一码”。
江苏省骆马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拟废止《骆马湖捕捞准用渔具目录及标准》(苏海规〔2017〕3号),理由是禁捕退捕深入推进后该文件不再适应当前及未来湖区渔业管理需要,意见反馈截止2025年7月20日。后续情况反馈显示,2025年6月19日至7月20日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26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兽医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发布政策解读。2022年以来自治区以一年试点、二年扩面、三年提质布局,在全区62个旗县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初步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行、多元参与的兽医服务格局,但仍存在组织化程度低、服务方式单一、内生动力缺乏等问题。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通报2025年第一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结果,共抽检种植业、畜禽和水产品3大产业23大类产品2653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41批次,总体合格率98.5%。其中生产环节抽检2076批次、市场环节577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来自生产环节10批次、市场环节31批次;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总体合格率分别为97.9%、99.6%、98.0%。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确定重庆金峡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第六批“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同时取消重庆财莱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资格。金峡牧业位于云阳县,获评省级牛布鲁氏菌病净化场和省级牛结核病净化场;财莱鸿被取消的是省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非免疫)净化场资格。
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5年“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法规司负责人就行动背景、重点任务和落实举措答记者问。2024年该行动全年查办案件9万余件,帮助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超3亿元。2025年重点任务包括农资质量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动植物检疫执法、畜禽屠宰执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执法,并要求制种基地、牛羊主产区、蔬菜水果水产品主产区因地制宜细化查处重点。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2025年3月10日签发2025年第1号农业农村部令,公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原《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同时废止。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5年全省饲料及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按生产许可证数量20%比例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并开展禽饲料非法着色剂专项和鸭鹅饲料专项预警监测。
农业农村部近期印发《关于实施养殖业节粮行动的意见》,围绕提效、开源、优化结构提出9项工作举措和5项保障措施,目标是到2030年标准化规模养殖方式的单位动物产品平均饲料消耗量比2023年下降7%以上。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5单位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办法》,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提供流动性融资服务。单户贷款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实行优惠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年度贷款规模限额为50亿元。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6月27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灾后农业恢复生产,涉及种植业补种改种、畜牧业圈舍修复与无害化处理、渔业补苗复产及农田设施修复。通知要求农险机构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查勘、48小时内定损,大案1周内预赔付到位,并做好常规晚粳稻、玉米、大豆和蔬菜等储备种子动用准备,各地于7月10日前上报情况。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起草《江苏省紫菜养殖船(特种)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5月20日至6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6月19日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该规定是对《江苏省特种养殖船检验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修订,下一步将研究意见并修改完善。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就2024年畜禽疫苗和标识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期为2024年3月4日至3月10日,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发布,意见可反馈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贵州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各县(市、区、特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运行正常。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凤城市动物药品有限公司、阜新领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兽药GMP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两家企业相关生产线均被推荐为兽药GMP合格生产线。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意见可反馈至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处。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派出检查组对辽宁康源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本溪嘉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兽药GMP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核查推荐本溪嘉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粉剂/预混剂、非氯消毒剂(液体)、外用杀虫剂(液体)生产线及辽宁康源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粉剂/预混剂生产线为兽药GMP合格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