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与市市场监管局印发2025年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2025年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联合抽查实施方案》,从2023年核发的243张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中随机抽取20张开展监督。检查采取现场调阅审查与样机检测相结合方式,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整改确认后合格三种,不合格者撤销证书。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2025年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联合抽查实施方案》,从2023年核发的243张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中随机抽取20张开展监督。检查采取现场调阅审查与样机检测相结合方式,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整改确认后合格三种,不合格者撤销证书。
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5年“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法规司负责人就行动背景、重点任务和落实举措答记者问。2024年该行动全年查办案件9万余件,帮助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超3亿元。2025年重点任务包括农资质量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动植物检疫执法、畜禽屠宰执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执法,并要求制种基地、牛羊主产区、蔬菜水果水产品主产区因地制宜细化查处重点。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2025年贵州省农资打假整治行动方案》,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农膜、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开展排查整治。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贵州省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农业机械专项行动方案》,行动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5月30日,整治重点是微耕机、耕整机等小型农业机械。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贵州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依据农办机〔2024〕3号文件制定,补贴机具涵盖21大类47小类142品目。方案实行定额补贴,个人每年申请不超过5台、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经营组织不超过20台、20万元,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并对进度较慢县进行余缺调剂。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建设9个熟化定型基地、86个推广应用基地。方案围绕研发制造、熟化定型、推广应用和浙黔滇跨省协同部署重点任务,明确到2027年建成以贵阳市为主的研发制造区和以遵义市为主的熟化推广应用区,制修订地方标准15项,先导区建设为期5年。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贵州省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补贴对象为在贵州省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机具涵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播种机、谷物烘干机等。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贵州省防灾救灾农机储备与调用工作机制》,要求各地针对干旱、连续阴雨、洪涝等灾害,分灾种、分层级、分主体储备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排灌机械、无人植保航空器、烘干机等应急农机装备及零配件。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印发《2024—2026年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方案在除厦门市外的各市、县(区)实施,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政策解读,介绍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八步工作法。材料仅标题可用,具体步骤与补贴标准未披露。
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市场与信息化司负责人就制定背景、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进行解读。
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部署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领域应用拓展、示范带动3大行动8项重点任务。计划提出到2026年底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30%以上,到2028年底达到32%以上,并支持浙江建设智慧农业引领区,到2028年底培育1000家以上数字农业工厂、100家未来农场。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2-2023年农村能源和农业物资消耗数据,2023年农用化肥施用量按折纯法计算合计65.81万吨,较2022年的67.05万吨下降;其中氮肥20.55万吨、磷肥3.21万吨、钾肥4.59万吨,复合肥37.47万吨。同期农药使用量由2022年的3.28万吨降至2023年的3.15万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2022年为6.9万吨,农用柴油2022年为171.37万吨。
根据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决定》,农业技术推广法完成第二次修正。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云农规〔2020〕3号文件。规定要求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农林工程专业乙级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丙级以上资质,并按财政投资规模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建筑材料不得使用、承建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资金管理部门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招标投标规定》,适用于省内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管理的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仪器设备材料招标,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原云农规〔2020〕3号文件同时废止。规定明确招标实行建设主体责任人负责制,公开招标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少于3个应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或以上单数且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及农药实验费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两项,收费标准均详见价格部门文件,资金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农药实验费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及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等文件,批准级次为中央;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财税〔2014〕101号等文件。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农药实验费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两项,信息生成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4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粮食安全战略,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并明确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建立并实施种业国家安全审查机制。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在徐州市丰县首羡镇举办“夏大豆增密抗逆精准调控优质高产栽培技术”集成示范测产观摩会,专家组按《全国油料高产创建测产验收方法(试行)》在110.5亩示范方内选取24.64亩实收测产,平均亩产达251.22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