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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

今日 3 条
4月30日周四
  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通知公告62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认定办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认定办法》(国粮应急规〔2026〕94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国粮仓规〔2021〕193号。办法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分为应急储运、应急加工、应急配送中心、应急供应网点和应急保障中心五种类型,明确基本条件与各类标准,全国重点企业由该局认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企业被调出全国重点名单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各地每年6月底、12月底前更新企业信息。

4月3日周五
4月2日周四
  1. 国家发展改革委 · 价格监测80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公布202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印发发改价格〔2026〕451号通知,公布202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2026年生产的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三等)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8元、129元和131元,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通知要求各地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稻谷稳产提质增效。

3月11日周三
3月2日周一
  1.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72

    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2026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意见,提出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600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730亿斤以上,挖掘水稻种植面积潜力、稳定玉米产量、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意见要求做好生猪产能调控,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猪场保有量,并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川种振兴、天府良机三年行动和智慧农业等工作。

12月31日周三
  1.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62

    黑龙江省印发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管理办法(暂行)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黑龙江省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管理办法(暂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办法明确补贴对象为合法耕地上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补贴标准由省政府根据全省补贴资金总额、实际种植面积、种植成本收益及种植结构调整要求综合测算确定每亩标准。

5月9日周五
  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法规38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修改《福建省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管理办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闽农规〔2025〕2号通知,对《福建省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管理办法》(闽农规〔2023〕6号)部分条文予以修改。通知删去第五章“种子生产纠纷调解”全部内容,包括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原第六章改为第五章,并新增第十八条,明确种子生产民事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申请仲裁、提起诉讼。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月27日周四
10月21日周一
10月15日周二
  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法规62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三部门印发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和《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县组织实施。方案依据财金〔2024〕45号和闽财规〔2022〕12号制定,随文附保费补贴结算表及分机构承保情况汇总表。

10月8日周二
  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法规27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修改和废止一批水稻、马铃薯种植保险文件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决定修改1份、废止3份涉及水稻、马铃薯种植保险的文件,修改内容涉及保险责任表述和赔偿方式,废止文件包括闽农综〔2018〕64号、闽农综〔2018〕121号和闽农综〔2020〕28号。修改后的赔偿方式要求保险机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保险金。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月25日周四
7月1日周一
  1.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62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灾后农业恢复生产通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6月27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灾后农业恢复生产,涉及种植业补种改种、畜牧业圈舍修复与无害化处理、渔业补苗复产及农田设施修复。通知要求农险机构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查勘、48小时内定损,大案1周内预赔付到位,并做好常规晚粳稻、玉米、大豆和蔬菜等储备种子动用准备,各地于7月10日前上报情况。

6月27日周四
  1.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55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部署梅雨期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6月12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梅雨期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通知提出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会商并及时发布预警,持续推进农业防汛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关注农家乐安全、国有农场山塘水库和温室大棚、养殖场等设施防护,加强水稻田间管理并组织抢收杨梅等成熟果蔬。同时要求落实种子、肥料、饲料、农兽药和柴油等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大功率水泵、履带式联合收割机等机具准备。

2月22日周四
2月6日周二
8月7日周一
  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粮油数据22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京举办《政府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宣贯交流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近日在京举办《政府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宣贯交流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解读与实操示范相结合的方式,解读了该办法的修订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对大豆、小麦、玉米、稻谷的国家标准、扦样检验流程和方法、注意事项进行了实操示范。

3月30日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