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降至111.58,比昨天下降0.06个点
10月27日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11.58,比昨天下降0.06个点,“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为111.15,下降0.07个点。截至今日14:00,猪肉平均价格15.70元/公斤,比昨天下降0.8%;鸡蛋9.29元/公斤,下降1.0%;28种蔬菜平均价格4.07元/公斤,下降1.2%。46个重点监测品种中,洋白菜降幅居首达4.5%,大黄花鱼升幅最大为3.6%。
10月27日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11.58,比昨天下降0.06个点,“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为111.15,下降0.07个点。截至今日14:00,猪肉平均价格15.70元/公斤,比昨天下降0.8%;鸡蛋9.29元/公斤,下降1.0%;28种蔬菜平均价格4.07元/公斤,下降1.2%。46个重点监测品种中,洋白菜降幅居首达4.5%,大黄花鱼升幅最大为3.6%。
10月26日“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11.64,比上周五上升0.06个点,“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为111.22,上升0.08个点。截至今日14:00,猪肉平均价格15.83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0.1%;牛肉72.81元/公斤,上升0.3%;羊肉67.06元/公斤,下降1.0%;鸡蛋9.38元/公斤,下降0.6%。
10月23日“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11.58,比昨天下降0.15个点,“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为111.14,下降0.18个点。截至今日14:00,猪肉平均价格15.82元/公斤,比昨天上升0.6%;牛肉72.60元/公斤持平,羊肉67.74元/公斤上升1.1%,鸡蛋9.44元/公斤上升0.5%。
10月22日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11.73,比昨天下降0.27个点,“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为111.32,下降0.32个点。截至今日14:00,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平均价格15.73元/公斤,比昨天下降0.2%,牛肉72.62元/公斤下降0.3%,鸡蛋9.39元/公斤下降0.9%。
四川省代表队在2026年长江十年禁渔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团体总分第五名,两名队员进入“知识竞答”个人奖前10名。竞赛由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指导、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主办,10月15日在江西九江举行,长江流域15个省(直辖市)45名执法骨干参赛,设知识竞答和现场勘验两个环节。
10月19日“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12.33,比上周五下降0.55个点,“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为112.04,下降0.71个点。截至今日14:00,猪肉平均价格15.74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0.3%;重点监测的28种蔬菜平均价格4.21元/公斤,下降2.3%;6种水果平均价格6.76元/公斤,上升1.5%。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十五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对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支撑保障等11项措施作出部署。通知明确到2030年年均放流各类水生生物数量稳定在200亿尾左右,区域性和珍贵濒危物种放流数量占淡水物种放流数量的比例逐步提升至15%,并确定适宜增殖放流水生物种345种、适宜水域428片。
推荐理由:通知给出2030年放流数量与珍稀物种占比目标,并划定适宜物种和水域,苗种供应与放流方式要求随之明确。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10月21日在丹江口市举行2026年中央渔业资源养护项目增殖放流活动,第二批1100万尾优质鱼苗经检疫、报备和公证监督分批放入丹江口水库,4处社会定点放流平台同步亮相。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投放鲢鱼、鳙鱼、草鱼等本土鱼种(苗)2071万尾,报备增殖放流9次。十堰持续推行“1234”工作法,推动渔业资源养护由“单纯扩量”向“提质增效”转变。
农业农村部近期印发《关于做好“十五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人就通知背景、目标与监管举措答记者问。通知明确到2030年年均放流各类水生生物数量稳定在200亿尾左右,区域性和珍贵濒危物种放流数量占淡水物种放流数量的比例逐步提升至15%,并确定“十五五”适宜增殖放流水生物种345种、适宜放流水域428片。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十五五放流目标与345种适宜物种、428片适宜水域,并首次界定群众性放流报告门槛,从业者可据此调整苗种供应与放流安排。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十五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对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支撑保障等11项措施作出部署。通知明确到2030年年均放流各类水生生物数量稳定在200亿尾左右,区域性和珍贵濒危物种放流数量占淡水物种放流数量的比例逐步提升至15%,并确定适宜放流水生物种345种、适宜水域428片。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十五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30年年均放流各类水生生物数量稳定在200亿尾左右,区域性和珍贵濒危物种放流数量占淡水物种放流数量的比例逐步提升至15%。通知确定“十五五”适宜增殖放流水生物种345种、适宜放流水域428片,要求逐步减少淡水广布型经济物种放流规模,并首次明确社会公众规模性放流的界定标准,放流苗种须为本地种原种或子一代且检疫合格。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十五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30年年均放流各类水生生物数量稳定在200亿尾左右,区域性和珍贵濒危物种放流数量占淡水物种放流数量的比例逐步提升至15%。通知确定“十五五”适宜增殖放流水生物种345种、适宜放流水域428片,要求逐步减少淡水广布型经济物种放流规模,并首次明确社会公众规模性放流的界定标准,放流苗种须为本地种原种或子一代且检疫合格。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公示2026年第三季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共检查7个市27个县59个水产养殖主体,检测17个品种103个样品,检测参数涉及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氟喹诺酮类和孔雀石绿、绿霉素、地西泮等30项。检测结果未发现养殖生产违法用药行为,以及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投入品的情况。
湖北鄂州依托湖北海大种业科技有限公司鄂州育种中心,通过改造智能化恒温育苗车间、升级循环水养殖系统、优化水质调控与亲本驯化技术,攻克武昌鱼非季节性繁育难题,构建全年育苗生产体系,改变过去全年仅一次育苗窗口期的格局。目前全市已繁育武昌鱼鱼苗20亿尾,40万斤规格苗远销江苏、河南、安徽、湖南、江西等省。全年均衡供苗使养殖户可分批错峰上市,成品鱼实现四季常态化上市。
9月21日至24日,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水产处二级调研员李春来率队来川,就《西藏自治区鱼类栖息地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起草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处、综合执法监督局、省水产局等座谈,并赴绵阳市梓潼县潼江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巴中市通江县四川诺水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遂宁市大英县郪江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地走访。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5)》,公布2025年中国近海和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状况,显示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状况保持稳定,氮磷指标超标现象仍然存在。
推荐理由:公报首次纳入四大海域和长江、黄河渔业资源状况,并给出十四五期间多项超标面积比例的下降幅度,可用于观察渔业水域治理进展。
黑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结合同期测报数据和气候特点,预测10月水产养殖易发赤皮病、水霉病、车轮虫病和指环虫病,赤皮病主要危害草鱼、青鱼、鲤、团头鲂等。
推荐理由:省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结合同期测报数据列出10月四种易发鱼病,并给出越冬前投喂、操作与用药的具体做法。
9月29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在合江县、江津区开展长江交界水域禁渔联合执法行动,采取水陆联动模式巡查长江干流交界重点水域,严查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涉渔违法行为。执法同时开展普法宣传和禁渔宣传"进学校"活动,泸州市向长江干流放流长江鲟1010尾、胭脂鱼2.5万尾、岩原鲤2.5万尾。今年以来川渝、川黔、川甘等省际间共开展联合执法30余次。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在9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通报2026年度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禁渔中期评估全部核心指标达标,长江流域陕西段鱼类物种由禁渔前80种增至132种,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提升2个等级。
湛江国联水产全资子公司Liancheng Investments,LLC以1510万美元(人民币10134.23万元)向LBA-Logistics.出售其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尤尼恩城法伯街2910号的房地产,已全额收到转让款并完成过户手续。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5)》,2025年对164个、总面积1222万公顷的重要渔业水域开展生态环境常规监测,监测指标共18项,涵盖水质、沉积物、浮游生物三大类。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5)》,对164个、总面积1222万公顷的重要渔业水域开展18项水质、沉积物、浮游生物指标监测,2025年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推荐理由:公报首次纳入近海与长江黄河渔业资源状况,并给出氮磷等指标超标面积变化,可对照养殖水域环境约束。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5)》,公布2025年我国近海和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状况,显示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状况保持稳定,氮磷指标超标现象仍然存在。
推荐理由:公报首次纳入四大海域和长江、黄河渔业资源状况,并给出十四五期间多项超标面积比例的下降幅度。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补充议案》,总表决同意股数259,659,827股,占99.5927%。中小股东表决同意6,090,030股,占85.1535%,反对873,900股,占12.2193%。四川辞鉴(湛江)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农业农村部近期印发《全国渔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人就规划背景、目标与重点任务答记者问。规划明确2030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8000万吨、水产核心种源自给率提高到90%,并设两项约束性指标,水产养殖面积不低于1亿亩、国内海洋捕捞产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黑龙江省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渔业法)》解读,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行政处罚条款逐条细化,共31条内容。基准按法条顺序梳理捕捞许可、资源破坏、水域生态、渔具苗种经营四大类涉渔违法行为,每项单独设表列明法律依据、违法分级标准、对应罚款区间及没收渔获物、渔具、船舶和证照处置标准,并推行首违免罚、主动整改从轻处置等柔性执法举措。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黑龙江省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渔业法)》,针对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细化31类违法行为的裁量阶次、适用条件与具体处罚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黑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基准》中渔业法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7月22日,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第56次全体委员会议在苏州召开,会议指出太湖渔业管理涉及苏浙两省四市,当前禁渔工作已由"退得出、禁得住"向"管得好、可持续"纵深推进。会议要求今后重点做好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搭建共建共治平台、提升智慧管湖水平等六方面工作,并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培训与安置。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黑龙江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试行)》的解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结合本省实际制定该通告。通告分三部分,包括有关规定、黑龙江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目标是划定全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与禁用捕捞方法、统一执法标准,并为禁止销售和携带禁用渔具、切断非法渔具流通链条提供依据。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黑龙江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和《黑龙江省天然水域禁用捕捞方法名录》(黑农厅规〔2026〕4号),适用于全省天然水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禁用渔具包括张网、拖网、陷阱、耙刺、笼壶等6类,禁用捕捞方法包括电鱼、毒鱼、炸鱼、光诱捕鱼、鱼梁、可视钩刺等6种。因教学、科研等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向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6年禁渔期通告,明确全省林蛙野生种群全年禁渔,人工增殖群体禁渔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8月1日24时。嫩江、松花江干流及其支流等水域禁渔77天,自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黑龙江、乌苏里江干流等水域禁渔55天,分6月11日至7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20日两段。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黑龙江省2026年禁渔期通告》解读,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制定,从禁渔范围及时间、禁渔要求、举报电话三部分作出规定。禁渔期内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之外所有作业方式,渔船实行集中管理,不能集中管理的须船机分离、船上岸、网入库,并对市场销售渔获物和林蛙禁捕提出具体要求。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自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原《广东省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发放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江苏省骆马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拟废止《骆马湖捕捞准用渔具目录及标准》(苏海规〔2017〕3号),理由是禁捕退捕深入推进后该文件不再适应当前及未来湖区渔业管理需要,意见反馈截止2025年7月20日。后续情况反馈显示,2025年6月19日至7月20日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就废止《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修订)》(苏海规〔2015〕1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4年6月29日。废止原因是洪泽湖已全面实施禁捕退捕、推进退圩(围)还湖,湖区渔业管理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原规定已不适合当前管理要求。截至2024年6月29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江苏省洪泽湖禁渔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政策规定,于2024年5月27日至6月27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4年6月27日。截至2024年6月27日,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