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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鱼

今日 3 条
10月15日周四
10月14日周三
  1.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40

    河北省公示2026年第三季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结果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公示2026年第三季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共检查7个市27个县59个水产养殖主体,检测17个品种103个样品,检测参数涉及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氟喹诺酮类和孔雀石绿、绿霉素、地西泮等30项。检测结果未发现养殖生产违法用药行为,以及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投入品的情况。

10月13日周二
  1. 农民日报12

    2026年长江流域禁捕水域江西九江禁渔执法宣传活动举行

    2026年长江流域禁捕水域江西九江禁渔执法宣传活动近日在九江市浔阳区宪法广场举行,主题为“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共同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活动由九江市农业农村局、浔阳区人民政府主办,现场设置禁渔法规解读、江豚保护科普、非法捕捞案例警示、禁渔工作成果四大板块展板,并发放护渔主题宣传品。九江市下一步将持续推进禁渔执法与科普宣传,助力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持续恢复。

  2. 农民日报39

    全国水产专家宜昌探讨非粮饲料高效利用,提出五项替代路径

    10月11日,国家特色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主办的非粮饲料资源开发与高效利用技术科企对接会在湖北宜昌召开,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少军等专家及饲料、养殖企业代表参会,聚焦破解水产饲料蛋白源对外依存度高、成本高的问题。

    推荐理由:会议给出非粮蛋白替代的具体阈值与配套方案,饲料与养殖企业可据此评估替代鱼粉的可行路径。

10月11日周日
  1. 农民日报53

    长江水产研究所发布野味江鲜养成技术,武昌鱼试点养殖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发布研究成果,解锁天然水域鱼类风味密码并突破野味江鲜养成技术,在湖北鄂州梁子湖区试点养殖野生风味武昌鱼。研究自2018年起采集长江流域8处天然水域及6省养殖场6000多份样品,测得野生草鱼游离谷氨酸比养殖高约212%,野生鲢天冬氨酸高约70%,野生草鱼、鲢、鳙硒含量分别高出51%、78%、134%。

    推荐理由:长江水产研究所发布鱼类风味鉴别与净养工艺,养殖户可了解提升池塘鱼品质的具体做法。

10月9日周五
  1.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52

    湖北鄂州攻克武昌鱼非季节性繁育技术,实现四季有苗

    湖北鄂州依托湖北海大种业科技有限公司鄂州育种中心,通过改造智能化恒温育苗车间、升级循环水养殖系统、优化水质调控与亲本驯化技术,攻克武昌鱼非季节性繁育难题,构建全年育苗生产体系,改变过去全年仅一次育苗窗口期的格局。目前全市已繁育武昌鱼鱼苗20亿尾,40万斤规格苗远销江苏、河南、安徽、湖南、江西等省。全年均衡供苗使养殖户可分批错峰上市,成品鱼实现四季常态化上市。

10月8日周四
  1.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18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调研组来川开展鱼类栖息地保护立法调研

    9月21日至24日,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水产处二级调研员李春来率队来川,就《西藏自治区鱼类栖息地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起草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处、综合执法监督局、省水产局等座谈,并赴绵阳市梓潼县潼江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巴中市通江县四川诺水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遂宁市大英县郪江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地走访。

  2.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60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5)》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5)》,公布2025年中国近海和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状况,显示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状况保持稳定,氮磷指标超标现象仍然存在。

    推荐理由:公报首次纳入四大海域和长江、黄河渔业资源状况,并给出十四五期间多项超标面积比例的下降幅度,可用于观察渔业水域治理进展。

10月7日周三
10月6日周二
10月4日周日
10月2日周五
10月1日周四
  1.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42

    黑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发布10月水产养殖病害预测预报

    黑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结合同期测报数据和气候特点,预测10月水产养殖易发赤皮病、水霉病、车轮虫病和指环虫病,赤皮病主要危害草鱼、青鱼、鲤、团头鲂等。

    推荐理由:省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结合同期测报数据列出10月四种易发鱼病,并给出越冬前投喂、操作与用药的具体做法。

  2.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7

    川渝携手开展长江交界水域禁渔联合执法行动

    9月29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在合江县、江津区开展长江交界水域禁渔联合执法行动,采取水陆联动模式巡查长江干流交界重点水域,严查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涉渔违法行为。执法同时开展普法宣传和禁渔宣传"进学校"活动,泸州市向长江干流放流长江鲟1010尾、胭脂鱼2.5万尾、岩原鲤2.5万尾。今年以来川渝、川黔、川甘等省际间共开展联合执法30余次。

9月29日周二
9月28日周一
  1. 农业农村部 · 部动态62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5)》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5)》,对164个、总面积1222万公顷的重要渔业水域开展18项水质、沉积物、浮游生物指标监测,2025年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推荐理由:公报首次纳入近海与长江黄河渔业资源状况,并给出氮磷等指标超标面积变化,可对照养殖水域环境约束。

  2. 农业农村部 · 部动态60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5)》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5)》,公布2025年我国近海和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状况,显示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状况保持稳定,氮磷指标超标现象仍然存在。

    推荐理由:公报首次纳入四大海域和长江、黄河渔业资源状况,并给出十四五期间多项超标面积比例的下降幅度。

9月24日周四
  1. 上市公司公告 · 涉农企业22

    国联水产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资产补充议案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补充议案》,总表决同意股数259,659,827股,占99.5927%。中小股东表决同意6,090,030股,占85.1535%,反对873,900股,占12.2193%。四川辞鉴(湛江)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9月22日周二
9月20日周日
  1. 农业农村部 · 部动态80

    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渔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并答记者问

    农业农村部近期印发《全国渔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人就规划背景、目标与重点任务答记者问。规划明确2030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8000万吨、水产核心种源自给率提高到90%,并设两项约束性指标,水产养殖面积不低于1亿亩、国内海洋捕捞产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

8月11日周二
  1.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36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解读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黑龙江省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渔业法)》解读,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行政处罚条款逐条细化,共31条内容。基准按法条顺序梳理捕捞许可、资源破坏、水域生态、渔具苗种经营四大类涉渔违法行为,每项单独设表列明法律依据、违法分级标准、对应罚款区间及没收渔获物、渔具、船舶和证照处置标准,并推行首违免罚、主动整改从轻处置等柔性执法举措。

  2.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36

    黑龙江省印发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渔业法)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黑龙江省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渔业法)》,针对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细化31类违法行为的裁量阶次、适用条件与具体处罚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黑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基准》中渔业法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7月23日周四
  1.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2

    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第56次全体委员会议在苏州召开

    7月22日,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第56次全体委员会议在苏州召开,会议指出太湖渔业管理涉及苏浙两省四市,当前禁渔工作已由"退得出、禁得住"向"管得好、可持续"纵深推进。会议要求今后重点做好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搭建共建共治平台、提升智慧管湖水平等六方面工作,并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培训与安置。

7月1日周三
6月24日周三
  1.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47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解读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通告(试行)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黑龙江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试行)》的解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结合本省实际制定该通告。通告分三部分,包括有关规定、黑龙江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目标是划定全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与禁用捕捞方法、统一执法标准,并为禁止销售和携带禁用渔具、切断非法渔具流通链条提供依据。

  2.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55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试行)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黑龙江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和《黑龙江省天然水域禁用捕捞方法名录》(黑农厅规〔2026〕4号),适用于全省天然水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禁用渔具包括张网、拖网、陷阱、耙刺、笼壶等6类,禁用捕捞方法包括电鱼、毒鱼、炸鱼、光诱捕鱼、鱼梁、可视钩刺等6种。因教学、科研等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向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

4月12日周日
  1.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58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6年禁渔期通告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6年禁渔期通告,明确全省林蛙野生种群全年禁渔,人工增殖群体禁渔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8月1日24时。嫩江、松花江干流及其支流等水域禁渔77天,自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黑龙江、乌苏里江干流等水域禁渔55天,分6月11日至7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20日两段。

  2.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42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解读2026年禁渔期通告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黑龙江省2026年禁渔期通告》解读,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制定,从禁渔范围及时间、禁渔要求、举报电话三部分作出规定。禁渔期内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之外所有作业方式,渔船实行集中管理,不能集中管理的须船机分离、船上岸、网入库,并对市场销售渔获物和林蛙禁捕提出具体要求。

12月19日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