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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今日 14 条
3月19日周四
3月18日周三
3月17日周二
3月16日周一
  1. 宁夏农业农村厅 · 文件通知42

    宁夏拟撤销一批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并公开征求意见

    宁夏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经初步梳理审核,拟对一批在宁夏生产中已失去利用价值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撤销审定,现书面征求意见。拟撤销审定品种申请者应于2026年3月25日前填写《拟撤销审定品种征求意见表》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宁夏种子工作站;有异议者需在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附销售发票等佐证材料,匿名异议不受理。

3月13日周五
  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通知公告62

    四部门联合开展2026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国粮执法〔2026〕61号通知,组织开展2026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承储中央政府储备粮油、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政府储备粮油的企业及其存储的商品粮油库存。

  2. 新疆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55

    新疆农业农村厅解读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新农规〔2026〕1号),共八章46条,对2022年质量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细则明确自治区负总责、地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细化项目储备库动态管理、初步设计评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参建主体资质、监理全过程监理以及关键材料工序部位举牌验收等要求,并将质量监督结果与建设任务安排挂钩。

3月5日周四
  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通知公告20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应急专家组拟新增专家37人并公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应急专家组拟新增专家37人,公示期为2026年3月5日至3月11日。此次增补依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应急专家库管理办法》,经组织征集、资格评审和审批等环节确定。如有问题,可于公示期间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储备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中心实名反映。

3月4日周三
  1. 宁夏农业农村厅 · 文件通知22

    宁夏启动2026年农作物新品种择优补助申报,3月13日截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种子工作站3月3日通知,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作物新品种选育择优补助办法》,对2024年通过国家审定的自育主要农作物新品种、2025年通过自治区审定的自育主要农作物新品种,以及2024年完成国家登记的自育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的第一育种单位或个人进行补助。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报品种管理科,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报良种繁育科,均须于2026年3月13日前提交申请表及证书复印件,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月3日周二
  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22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公布第四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公布第四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等40个单位纳入示范乡镇创建对象、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波兰村等500个单位纳入示范村创建对象。遴选经县级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评审确定,通知要求各地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推动要素集聚与机制创新。

3月2日周一
  1.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72

    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2026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意见,提出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600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730亿斤以上,挖掘水稻种植面积潜力、稳定玉米产量、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意见要求做好生猪产能调控,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猪场保有量,并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川种振兴、天府良机三年行动和智慧农业等工作。

2月28日周六
2月27日周五
2月22日周日
2月14日周六
  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通知公告12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粮仓素材征集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印发国粮办发〔2026〕55号通知,面向各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涉粮中央企业及涉粮高校征集粮仓图文素材,内容涵盖文学史料、文化遗产、技术成果、实践经验四类。文字材料限2000字以内,图片须为JPG或PNG格式、像素不低于300dpi并配50字以内说明,申报材料须于3月13日前报送。

2月12日周四
2月11日周三
2月9日周一
  1. 新疆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52

    新疆农业农村厅将343项行政职权重心下移至地州市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343项行政职权重心下移至地州市、县市区,其中行政许可1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处罚265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3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约占此次调整的80%,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通过下放兽药、农药等审批事项,实现就近办理,降低农业经营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2.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78

    中央农办有关负责同志解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在国新办2月4日新闻发布会上,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解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框架概括为四项重点任务、两大支撑保障。粮食安全方面提出稳面积、提单产、优结构、提品质,并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强化防灾减灾。文件首次提出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并把促进农民增收摆在重要位置,提出稳定务农种粮收益、发展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等措施。

2月6日周五
  1. 农业农村部 · 政策法规80

    农业农村部发布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2026年实施意见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将粮食、大豆和油料生产目标任务下达各省份。文件明确对头部生猪养殖企业实行年度生产备案管理,有序调控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并部署种业振兴、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和智慧农业行动计划等任务。

  2.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34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解读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基准修订,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修订依据2021年施行的《行政处罚法》及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意见,删除原文件"自由"表述,将"标准"改为"基准",新增《生物安全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等处罚条款裁量基准,并根据新修订的《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等修改或删除相应基准。

  3.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30

    福建省公示第四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名单 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等40个乡镇入选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公示第四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名单,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等40个申报乡镇拟纳入,公示期为2月6日至2月12日。名单经县级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评审产生,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并提供具体线索和证明材料。

  4.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 公告36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就海洋渔船违法违规记分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就《江苏省海洋渔船违法违规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6年3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提出意见。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旨在以制度化手段加强海洋渔船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征集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10条,下一步将研究吸收并修改完善草案,按程序尽快发布实施。

2月5日周四
2月4日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