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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今日 13 条
3月4日周二
  1.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38

    中央一号文件系列解读: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中央一号文件系列解读第五篇,围绕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四方面内容。解读提到今年将迎来村“两委”集中换届,要求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成员,并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月3日周一
  1.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22

    中央一号文件系列解读④:坚持城乡统筹推进乡村建设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县乡村作为整体统筹谋划,对城乡规划布局、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作出部署。文件要求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不下达完成指标和时限,不盲目追求“全覆盖”;同时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做好农村供水管护、公路及桥梁隧道风险整治、村级寄递物流服务设施建设、农房改造等工作。

2月27日周四
2月4日周二
1月22日周三
1月20日周一
  1. 内蒙古农牧厅 · 政策解读47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解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对《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行解读,该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职责,并规定原则上施工标标段面积不低于10000亩,以避免标段划分过小、过多,同时对招标代理、评标专家、投标人及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提出具体要求。

  2. 内蒙古农牧厅 · 政策解读47

    内蒙古解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对《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作出解读,办法共六章三十条,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分为A、B、C、D四级,定级为D级的企业三年内禁止参与自治区内高标准农田招标投标活动,并强化部门联合监管与联合惩戒。办法在试行办法基础上优化了评价内容与标准,规范失信行为认定,并附备案表、信用行为记录表和年度业绩信用评价汇总表。

1月16日周四
1月15日周三
  1.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厅文件12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等三部门通报表扬2024年贵州技能大赛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优秀团体和个人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发文,对2024年贵州技能大赛—贵州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81名获奖选手、15名优秀裁判员和3个优秀团体奖予以通报表扬。该大赛于2024年9月-12月举办,为5项省级一类竞赛。

1月8日周三
1月6日周一
1月3日周五
1月2日周四
  1. 内蒙古农牧厅 · 政策解读62

    内蒙古解读支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若干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4年12月31日修订印发《关于支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若干措施》,自治区农牧厅就此发布政策解读。措施共九部分,涵盖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精深加工企业、优化升级、向园区集聚、预制菜、冷链物流、市场营销、金融服务和要素保障。

12月31日周二
  1.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厅文件58

    贵州省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贵州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依据农办机〔2024〕3号文件制定,补贴机具涵盖21大类47小类142品目。方案实行定额补贴,个人每年申请不超过5台、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经营组织不超过20台、20万元,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并对进度较慢县进行余缺调剂。

  2.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厅文件62

    贵州印发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建设9个熟化定型基地、86个推广应用基地。方案围绕研发制造、熟化定型、推广应用和浙黔滇跨省协同部署重点任务,明确到2027年建成以贵阳市为主的研发制造区和以遵义市为主的熟化推广应用区,制修订地方标准15项,先导区建设为期5年。

  3.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厅文件58

    贵州省三部门印发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贵州省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补贴对象为在贵州省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机具涵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播种机、谷物烘干机等。

  4.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厅文件62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贵州省防灾救灾农机储备与调用工作机制》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贵州省防灾救灾农机储备与调用工作机制》,要求各地针对干旱、连续阴雨、洪涝等灾害,分灾种、分层级、分主体储备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排灌机械、无人植保航空器、烘干机等应急农机装备及零配件。

12月30日周一
12月13日周五
12月3日周二
  1. 农业农村部 · 市场预警通知公告38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布2024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农办市〔2024〕9号通知,将海伦大豆等82个区域公用品牌纳入2024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名单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4年。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加强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管理与动态调整,并在渠道升级、产销对接、海外推广等方面提供支持;品牌主体每年11月底前提交品牌情况报告。

11月14日周四
  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法规58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5单位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办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5单位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办法》,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提供流动性融资服务。单户贷款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实行优惠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年度贷款规模限额为50亿元。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10月28日周一
10月25日周五
  1. 农业农村部 · 市场预警通知公告77

    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

    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部署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领域应用拓展、示范带动3大行动8项重点任务。计划提出到2026年底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30%以上,到2028年底达到32%以上,并支持浙江建设智慧农业引领区,到2028年底培育1000家以上数字农业工厂、100家未来农场。

10月24日周四
  1. 农业农村部 · 政策法规62

    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

    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国发〔2024〕17号),提出经过5年努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接近70%。计划部署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全面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300万至500万城市放宽落户条件,并明确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10月22日周二
10月18日周五
  1.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 公告30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就《江苏省沿海渔港经济区总体布局规划(2024—2030年)》公开征求意见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江苏省沿海渔港经济区总体布局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2024年11月18日,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提交。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10月15日周二
  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法规62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三部门印发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和《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县组织实施。方案依据财金〔2024〕45号和闽财规〔2022〕12号制定,随文附保费补贴结算表及分机构承保情况汇总表。

10月10日周四
  1. 农业农村部 · 市场预警通知公告22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2024年9月22日(农历秋分)第七个中国农民丰收节筹办工作,主题为"学用'千万工程' 礼赞丰收中国",支持河南省开封市承办全国主场活动。通知要求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组织丰收节金秋消费季,促进大豆及豆制品、牛奶及乳制品消费,并明确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10月8日周二
  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法规27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修改和废止一批水稻、马铃薯种植保险文件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决定修改1份、废止3份涉及水稻、马铃薯种植保险的文件,修改内容涉及保险责任表述和赔偿方式,废止文件包括闽农综〔2018〕64号、闽农综〔2018〕121号和闽农综〔2020〕28号。修改后的赔偿方式要求保险机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保险金。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法规38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生猪和兽药产业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涉及生猪和兽药产业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废止《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促进兽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闽农医〔2017〕21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15家单位关于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市场供给稳定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农综〔2019〕60号),并宣布《福建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闽农规〔2021〕8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