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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

今日 7 条
8月5日周三
  1.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

    2026年江苏“农技大比武”水稻田间看苗诊断技能大赛在常熟举办

    7月31日,2026年江苏“农技大比武”——水稻田间看苗诊断技能大赛在苏州常熟举办,来自各设区市的32名选手参赛。竞赛采取田间诊断与理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选手现场查看水稻生长情况、诊断苗情长势并提出田管措施,还与无人机智能巡田诊断结果相比对。比赛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8月3日周一
  1. 农业农村部 · 最新发布62

    农业农村部在山东德州召开全国秋粮生产现场推进会

    农业农村部在山东德州召开全国秋粮生产现场推进会,强调抓好秋粮田间管理和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努力夺取秋粮和全年粮食丰收。会议提出扎实推进奋战100天强田管抗灾害夺秋粮丰收行动,分作物分区域落实肥水管理、“一喷多促”等措施,并盯紧水稻二化螟和“两迁”害虫、玉米螟和南方锈病等重大病虫害。

7月31日周五
7月25日周六
  1.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42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部署台风“红霞”防御工作,要求渔业应撤尽撤并抢收早稻

    针对今年第十二号台风“红霞”即将正面影响广东,7月25日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再华主持召开会议,部署渔业安全、早稻抢收、隐患排查、备灾抢险等重点工作。会议要求严格落实渔业防台风“六个百分百”措施,做到应撤尽撤、不漏一人;针对早稻收割收尾关键期,要求抢抓台风来临前窗口期推进成熟稻谷抢收烘干,减少稻谷发芽霉变损失。会议还要求将抽水机等抢险设备前置台风高风险区域,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灾情数据共享与报送。

7月24日周五
  1.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62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部署2026年粮油种植贷款贴息工作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发布通知,对2026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从省内银行取得、用于购买农资、支付土地流转租金和生产作业服务费等粮油生产流动资金贷款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企业,按不高于同期LPR计息额度的50%予以贴息。

7月17日周五
7月3日周五
6月25日周四
5月28日周四
5月11日周一
4月30日周四
  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通知公告62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认定办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认定办法》(国粮应急规〔2026〕94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国粮仓规〔2021〕193号。办法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分为应急储运、应急加工、应急配送中心、应急供应网点和应急保障中心五种类型,明确基本条件与各类标准,全国重点企业由该局认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企业被调出全国重点名单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各地每年6月底、12月底前更新企业信息。

4月18日周六
4月3日周五
4月2日周四
  1. 国家发展改革委 · 价格监测80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公布202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印发发改价格〔2026〕451号通知,公布202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2026年生产的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三等)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8元、129元和131元,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通知要求各地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稻谷稳产提质增效。

3月28日周六
3月11日周三
3月2日周一
  1.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72

    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2026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意见,提出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600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730亿斤以上,挖掘水稻种植面积潜力、稳定玉米产量、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意见要求做好生猪产能调控,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猪场保有量,并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川种振兴、天府良机三年行动和智慧农业等工作。

12月31日周三
  1.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62

    黑龙江省印发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管理办法(暂行)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黑龙江省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管理办法(暂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办法明确补贴对象为合法耕地上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补贴标准由省政府根据全省补贴资金总额、实际种植面积、种植成本收益及种植结构调整要求综合测算确定每亩标准。

5月9日周五
  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法规38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修改《福建省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管理办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闽农规〔2025〕2号通知,对《福建省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管理办法》(闽农规〔2023〕6号)部分条文予以修改。通知删去第五章“种子生产纠纷调解”全部内容,包括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原第六章改为第五章,并新增第十八条,明确种子生产民事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申请仲裁、提起诉讼。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月27日周四
10月21日周一
10月15日周二
  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法规62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三部门印发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和《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县组织实施。方案依据财金〔2024〕45号和闽财规〔2022〕12号制定,随文附保费补贴结算表及分机构承保情况汇总表。

10月8日周二
  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法规27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修改和废止一批水稻、马铃薯种植保险文件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决定修改1份、废止3份涉及水稻、马铃薯种植保险的文件,修改内容涉及保险责任表述和赔偿方式,废止文件包括闽农综〔2018〕64号、闽农综〔2018〕121号和闽农综〔2020〕28号。修改后的赔偿方式要求保险机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保险金。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月25日周四
7月1日周一
  1.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62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灾后农业恢复生产通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6月27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灾后农业恢复生产,涉及种植业补种改种、畜牧业圈舍修复与无害化处理、渔业补苗复产及农田设施修复。通知要求农险机构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查勘、48小时内定损,大案1周内预赔付到位,并做好常规晚粳稻、玉米、大豆和蔬菜等储备种子动用准备,各地于7月10日前上报情况。

6月27日周四
  1.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55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部署梅雨期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6月12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梅雨期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通知提出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会商并及时发布预警,持续推进农业防汛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关注农家乐安全、国有农场山塘水库和温室大棚、养殖场等设施防护,加强水稻田间管理并组织抢收杨梅等成熟果蔬。同时要求落实种子、肥料、饲料、农兽药和柴油等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大功率水泵、履带式联合收割机等机具准备。

2月22日周四
2月6日周二
8月7日周一
  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粮油数据22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京举办《政府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宣贯交流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近日在京举办《政府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宣贯交流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解读与实操示范相结合的方式,解读了该办法的修订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对大豆、小麦、玉米、稻谷的国家标准、扦样检验流程和方法、注意事项进行了实操示范。

8月5日周六
3月30日周四
8月15日周一
2月23日周一
7月28日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