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 2026-08-30模型评分28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解读渔业船舶进出渔港报告管理办法延期5年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渔业船舶进出渔港报告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08-30
模型导读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渔业船舶进出渔港报告的管理办法》(粤农农规〔2019〕7号)有效期满后继续实施5年,内容不变,有效期至2029年7月31日。办法明确进出本省渔港的渔业船舶须通过船籍港所在地管理部门公布的微信公众号报告,船长12米及以上海洋渔船实施航次报告,小型海洋渔船、内陆渔船及长期不进出渔港渔船实施不定期报告。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 · dara.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