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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油网·· 19 天前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46号:优化进境粮食企业监管措施,11月15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优化进境粮食企业监管措施及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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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6年第146号,优化进境粮食企业监管措施,自2026年11月15日起实施。拟从事进境粮食加工的企业经自评估并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海关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符合性声明,海关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展业务,无需事前指定。公告明确货主申请《检疫许可证》须确定拟运往的指定企业,并可凭《进境粮食初审联系单》免于提供证明材料。

来源:导油网 · oil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