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原文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法规·· 2024-10-08模型评分27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修改和废止一批水稻、马铃薯种植保险文件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改和废止一批涉及水稻、马铃薯种植保险相关文件的通告

模型导读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决定修改1份、废止3份涉及水稻、马铃薯种植保险的文件,修改内容涉及保险责任表述和赔偿方式,废止文件包括闽农综〔2018〕64号、闽农综〔2018〕121号和闽农综〔2020〕28号。修改后的赔偿方式要求保险机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保险金。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法规 · nynct.fuj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