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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 政策发布·· 9 天前模型评分22

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6年第49号:优化调整无人机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6年第49号 公布优化调整无人机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的决定

模型导读

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6年第49号,优化调整特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自2026年11月18日起正式实施。满足所列特性的自动驾驶仪、发动机、无线电通信设备、无刷电机、桨叶及相关软件技术等,未经许可不得出口。出口经营者须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是否属于出口管制物项。

来源:商务部 · 政策发布 · 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