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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厅文件·· 2026-06-01模型评分36

贵州省三部门发文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审批有关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公安厅 关于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模型导读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黔农发〔2023〕40号通知,针对各地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黔府发〔2021〕7号)中政策理解不统一、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作出规范。通知明确一户一宅中户的认定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信息为基础,不得以未分户登记为由拒绝受理宅基地申请,并规定了多户一宅分户登记、农房合法性认定等条件。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厅文件 · nynct.guizhou.gov.cn